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DY-17117
采购人:肇东市农业开发办公室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受肇东市农业开发办公室委托,对“ 肇东市农业开发办公室2015年西八里生态高产标准农田项目设备采购及服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Y-17117 二、项目名称:肇东市农业开发办公室2015年西八里生态高产标准农田项目设备采购及服务 三、资金性质:专项资金 四、招标内容:第一包 全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4台、秸秆打包机2台、水田秸秆还田机2台、搂草机1台、484拖拉机(带水田秸秆还田机)3台,预算146.57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到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与网上注册信息不一致者报名将不予受理); 4、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5、参加本项目的代理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6、投标人必须承诺参加投标设备的型号、配置、参数等,与中标后提供的设备型号、配置、参数完全一致; 7、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经过测试后发现与投标文件中技术指标不符或存在虚报、瞒报设备技术指标的,将视其为欺骗行为,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 8、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含设备运输费用及其他所有费用; 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2014年12月4日-2017年12月4日)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六、供应商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原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每天上午9时—11时,下午13时—15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只有满足第五条、第六条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七、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采购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在收到澄清与修改后于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认。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6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二楼开标大厅)。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肇东市农业开发办公室 地 址:肇东市北环路(社保局楼)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455-7970077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451-55576105(招标文件事宜) 0451-55576110(保证金事宜) 邮 箱:dayingzhaobiao@163.com 保证金账户: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哈尔滨果戈里支行 帐 号:562100100100010209
一、说明1. 定义1.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用户单位。 1.2“投标人”系指登记领取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销售商。 1.3“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组织方。 1.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说明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 1.5“服务”系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 资金性质2.1 资金性质:专项资金。 3. 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投标人3.1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3.2合格投标人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与网上注册信息不一致者报名将不予受理); (4)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5)参加本项目的代理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6)投标人必须承诺参加投标设备的型号、配置、参数等,与中标后提供的设备型号、配置、参数完全一致。 (7)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经过测试后发现与投标文件中技术指标不符或存在虚报、瞒报设备技术指标的,将视其为欺骗行为,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 (8)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含设备运输费用及其他所有费用。 (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三年(2014年12月4日-2017年12月4日)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4. 投标费用4.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招标文件共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投标格式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样本格式 第五部分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第六部分 投标资料表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无论由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原信息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部分对潜在投标人具有同招标文件同样的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电报或传真均可)向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确认。 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原信息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 7. 招标文件的质疑任何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要求澄清的潜在投标人,须在质疑受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提供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或要求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默认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投标人对各包均须整包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下列各条款为必备条款)10.1投标文件构成部分: (1) 投标函 (2) 投标一览表(正本中的投标一览表为唱标专用,不接受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8) 投标保证金 (9) 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承诺 10.2资格证明文件(下列各条款中“*”号条款为必备条款)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5)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必要资质。 11. 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11.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1.2货物从用户验收合格开始使用至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折扣价格清单。 11.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1.4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宣传彩页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如需投标人提供样品,证明文件的表述与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必须完全符合,且均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 11.5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报价12.1 所有投标报价均按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为将货物送达用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培训完毕的价格。 12.2 投标人要按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逐页签署。 12.3 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12.4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记入总报价中。 12.5 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2.6 投标人必须整包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3. 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第一包29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3.2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代理机构可接受的任何一种形式:银行汇票、电汇、同城支票。(以银行汇票、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13.3 任何未按第13.1和第13.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3.4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不接受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付中标服务费。 14.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九十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5.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招标文件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5.3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5.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二个不同的包封内,并分别标注“正本”、“副本”。封口处应有投标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未按以上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7.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1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17.2 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投标文件补充”“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止,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本须知第13.6条的规定被没收。 18. 投标截止时间18.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资料表”中指定的投标地点。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8.2 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采购当事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五、开标及评标19. 开标19.1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9.3 开标过程全程电子监控。 19.4 开标时,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与投标报价有关的声明以及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只有开标时宣读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19.5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投标一览表”,未按要求填写“投标一览表”的投标将被拒绝。 19.6各投标代表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的投标将被拒绝。 20. 评标20.1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宜由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0.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0.3 全程电子监控评标过程。 21. 投标文件的初审21.1 初审中,算数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如果单价和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和分项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3)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1.2 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3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做出响应。 21.4 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上述情形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1.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本身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1.6 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及无效的; (4)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所投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需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不能被采购人接受的; (7)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8)投标人是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 (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正确填写的、投标函未填写大小写或填写不正确的、投标函及分项报价表未逐页盖章和签字的; (10)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1)商务偏离及技术偏离表未正确填写的; (12)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3)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4)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21.7 投标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评委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提交。 22. 投标的评价22.1 评委将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2.2 评委将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2.3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标。即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22.4 中标条件: (1)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价格适宜。 (3) 资格审查合格。 (4) 具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 (5) 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售后和技术服务有保障。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7) 综合得分高(低于成本除外)。 22.5 与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除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如投标人试图对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6根据评标情况,成交结果可能是一次形成,也不排除再次招标的可能性。 23. 授标23.1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在第一位的即为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如果排在第一位的中标人由于自身原因被排除,代理机构不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由排在第二位的投标人进行递补。 23.2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评标委员会在授予《合同》时将有权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3.3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并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3.4 发布中标公告和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程序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满无疑议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4. 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授予合同25. 签订合同25.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不得改变中标价格;不得改变评标时确定的售后服务条款。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 付款方式26.1验收合格后支付90%,剩余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无息返还。27. 采购代理服务费27.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内一次性付清。 27.2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得在报价中单列。 27.3中标人如未按第27.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费率如下: 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费率1.5% 100~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费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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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投标总报价 | 交货期 | 投标声明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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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代表(签字):
4.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货币单位:元
序号 | 名 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价(注明装运地点) | 总价 | 至最终目的地运费和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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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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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参数和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________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货物 名称 | 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 技术指标 | 偏离情况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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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技术偏离表中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应如实填写,并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一对应,如简单填写“响应或完全响应”投标无效。
2.技术偏离表中须明确品牌、型号、规格,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____ ___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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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应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一一对应填写,不能简单写无偏离或满足,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代表(签字):
填写须知
1)服务商作为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7-1、7-2、7-3、7-4、7-5,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投标人投标时,须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规定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须附于“7-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后。
7-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投标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肇东市农业开发办公室2015年西八里生态高产标准农田项目设备采购及服务 (项目编号DY-17117)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
投标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后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2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5)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7-3 联合体投标协议(本次不适用)
致: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_________与_________及_________就项目编号为_________的招标项目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_________牵头,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为本次投标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主体方_________负责_________等工作;参加方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工作。
四、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五、_________负责_________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
六、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_________。
七、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招标方同意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
八、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
主体方(公章):________ _ 参加方(公章):________ 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已在此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收据、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回收单的复印件并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5 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 电话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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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授权代表 |
| 电话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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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历及机构 |
| 单位 优势 及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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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 职工 总数 | 人 | 生产工人 人 | 上一年 主要经 济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算单位 | 实际完成 | ||||||||||
工程技术人员 人 | 总产值 | 万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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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 资金 | 万元 | 资金 来源 | 自有资金 | 万元 | 实现利润 | 万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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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 万元 |
主要 产品 | 1. | ||||||||||||||
固定 资产 | 原值 万元 | 资金 性质 | 生产性 | 万元 | 2. | ||||||||||||
净值 万元 | 非生产性 | 万元 | 3. | ||||||||||||||
占地 面积 | 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 4. | ||||||||||||||
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 5. | ||||||||||||||||
主要项目情况 | 产品名称 | 上年 销售量 | 上年销售额 | 主要产品及销售情况 | 主 要 用 户 名 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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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包括:(1) 设备组成系统说明,设备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及提供设备介绍样本;
(2) 详细的材质说明;
(3) 关键元器件明细表(包括制造厂名和国别);
(4) 设备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5) 详细的交货清单;
(6) 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
(7) 投标方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
(8) 投标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
(9) 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所有辅助性材(资)料;)
(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
注:1、技术规格书中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每项*号条款均必须满足,否则将被视为关键技术条款不符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非星号条款五项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2、凡超出技术规格中所要求的参数(正偏离),原则上不降低评标价。
3、除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10.2款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外,若以下包有单独要求的也应一并附在10.2款要求证明材料之后。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 ||
总投资 | 财政投资 | 自筹 | ||||
第一包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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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6.57 | 122.57 | 24 |
1、全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 | 4 | 台 | 81.16 | 57.16 | 24 | |
2、484拖拉机(带水田秸秆还田机) | 3 | 台 | 20.4 | 20.4 |
| |
3、秸秆打包机 | 2 | 台 | 39.3 | 39.3 |
| |
4、搂草机 | 1 | 台 | 1.71 | 1.71 |
| |
5、水田秸秆还田机(3m宽) | 2 | 台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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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马力全喂入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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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功率 | 72.9KW |
发动机型号 | V3800-DI-T-ET15 |
全车质量 | 3.8-4.0吨 |
变速箱类型 | 机械变速+液压无级变速(HST) |
最小离地间隙 | 277mm |
履带宽度 | 500mm |
割台收割宽度 | 2300mm |
喂入量 | 4.0(kg/s) |
脱粒形式 | 钉齿轴流式 |
脱粒滚桶尺寸 | ф620X2210mm |
筛选方式 | 振动筛、风选(3级气流分选) |
粮仓容量 | 1400L |
作业小时生产率 | 水稻:0.3~0.5(hm2/h) |
卸粮桶长度 | 3800mm |
卸粮桶可旋转度 | 255° |
48马力四轮驱动拖拉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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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功率 | 35.3KW |
结构质量 | 1900KG |
变速箱类型 | 组成式(4+1)X2,8+2,直齿圆柱滑移齿轮 |
最小离地间隙 | 345mm |
轮胎规格 | 7.50-16X11.2-28水田胎 |
轮距 | 1300mm |
轴距 | 1990mm |
发动机结构 | 直列、四缸、直喷、四冲程、水冷柴油机 |
指盘式搂草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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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宽度 | 540cm |
轮胎数量 | 2 |
运输宽度 | 250cm |
重量 | 600kg |
盘数 | 8个 |
秸秆还田机 | |
|
|
配套动力 | 47.8-58.8KW |
连接方式 | 三点悬挂 |
作业方式 | 可原茬地作业 |
搅浆深度 | 13cm |
搅浆后地表平整度 | 3cm |
压茬深度 | 7cm |
生产率 | 2.05(hm2/h) |
作业幅度 | 3.0m |
自动捡拾方捆打捆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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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引形式 | 侧牵引 |
捡拾器 | |
工作幅宽(mm) | 1730 |
弹齿梁 | 4条 |
弹齿运行轨迹控制机构 | 凸轮机构 |
过载保护 | 离合器、皮带打滑 |
仿形轮 | 1个 |
传动 | 皮带传动并带除雪装置 |
喂入机构 | |
结构形式 | 曲柄摇杆结构 |
喂入叉数量 | 4个 |
传动 | 链传动 |
过载保护装置 | 安全剪切螺栓 |
活塞 | |
额定往复速率(次/分) | 88 |
压捆塞 | |
横截面尺寸(mm) | 350x470 |
草捆长度(mm) | 300-1000 |
草捆密度控制 | 弹簧加载密度控制器 |
成捆率 | ≥98% |
草捆密度 | ≥130kg/m3 |
打捆机构 | |
传动 | 齿轮传动 |
过载保护装置 | 安全剪切螺栓 |
捆绳箱容量 | 4卷 |
序号 | 内 容 |
一、说 明 | |
1.1 | 采 购 人:肇东市农业开发办公室 地 址: 肇东市北环路(社保局楼)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0455-7970077 |
3.1 |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电 话:0451-55576105 邮 箱:dayingzhaobiao@163.com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
12.1 | 报价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出成品、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费用、运杂、装卸、设计、安装调试、基本技术培训及国家规定的维保等费用。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到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
14 | 投标有效期:九十(90)天 |
15.1 | 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
续上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6.1 | 项目名称:肇东市农业开发办公室2015年西八里生态高产标准农田项目设备采购及服务 项目编号:DY-17117 |
18.1 | 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五、开标及评标 | |
19.1 | 开标日期:2017年12月26日 时 间: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
20.2 |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及原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审后,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分标准见附件) 中标条件: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综合得分最高(低于成本除外)。 (3)有执行合同能力。 |
六、授 予 合 同 | |
29 |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90%,剩余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无息返还。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无 |
续上表
七、其 他 |
投标文件包封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二个不同的包封内,并分别标注“正本”、“副本”。封口处应有投标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未按以上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满五日后按相关规定退还给投标人。 2.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按相关规定退还给投标人。 3.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彩印件盖公章、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印件盖公章、合同原件及彩印件逐页盖公章(中标人提供)、由投标人出具的加盖投标人财务章的退投标保证金的正规往来收据原件到代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办理投保保证金退还手续。 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退还至投标人帐户。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形式为电汇、支票、汇票。 |
中标通知书的领取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需携带介绍信及盖公章的身份证彩印件。 |
评分标准
第一包:
序号 | 项 目 | 分项指标 | 最高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部分30分 | 报价 | 30分 | 其中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投标人投标价格超出采购预算或低于成本价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
2 | 技术部分45分 |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 30分 | ★星号条款需提供各装置实物照片、技术资料予以详细说明,★星号条款有一项不满足或无法证明其满足的即按废标处理。 所有参数均满足要求的得基本分20分。 每有一项技术参数正偏离的加1分,最多加10分。 非★星号条款每有一项技术参数负偏离扣2.5分,最多扣10分,非★星号条款累计达到5个负偏离即按废标处理。 技术参数要提供宣传彩页、技术资料、相关图片图纸、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验报告(全部)予以详细说明,否则不予给分。 |
产品性能 | 15分 | 包括投标产品的技术先进性、经济性、稳定可靠性、安全性、环保性5个单项。 投标单位需提供各装置实物图片、相关数据、详细文字说明、相关图片图纸、对比资料和证明文件,分别证明先进性、经济性、稳定可靠性、安全性、环保性5个单项优异之处。 如果投标产品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材料或新配置对产品各项性能及质量有较大提升,在评标时由评委会对产品进行综合评价,给予加分。 (1)技术先进性优秀的加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优于其它投标产品或无法判定其优于其它投标产品的不加分; (2)经济性优秀的加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优于其它投标产品或无法判定其优于其它投标产品的不加分; (3)稳定可靠性优秀的加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优于其它投标产品或无法判定优于其它投标产品的不加分; (4)安全性优秀的加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优于其它投标产品或无法判定优于其它投标产品的不加分; (5)环保性优秀的加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优于其它投标产品或无法判定优于其它投标产品的不加分。 | ||
3 | 商务部分15分 | 投标文件编制 | 3分 | 根据招标文件是否编制目录及页码;投标报价表与报价明细表的金额是否一致;报价明细表有无合计和计算差错;投标报价明细表有无漏项、投标文件所附外文资料是否已由专业机构翻译、所提供的复印件是否清晰、资料排放是否杂乱、装订是否整齐、签字盖章是否齐全、有无缺篇少页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满分3分,出现上述问题的每项扣0.5分,最多扣3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
认证情况 | 2分 | 提供商务部3A级诚信认证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供应商业绩 | 10分 | (1)同一设备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类似气候条件和工作环境(按《全国冬季施工气温区划分表》中冬5、冬6气温区)完成的销售业绩8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用户地址、联系人座机和手机、数量清单和销售总量及业主提供的履约证明。销售总量为合同(与使用用户签订的)原件上的销售台数之和。所有投标人中,经核算后,销售总量排名第一的得8分,第二名得5分,第三名得2分,其余不得分。 (2)用户评价2分:同一设备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类似气候条件和工作环境(按《全国冬季施工气温区划分表》中冬5、冬6气温区)销售业绩中,使用用户提供优秀评价说明。所有投标人中,优秀评价证明最多的得2分,第二名得1分,其余不得分。有不良用户评价或不良反馈信息经核实后不得分。 (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开标备查) | ||
4 | 售后服务 | 10分 | 售后服务8分: ①黑龙江省有正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售后服务协议及机构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的得1分。 ②黑龙江省有备品库和维修车间(需提供备品库和维修车间照片、备品种类数量和维修服务范围等相关文件)的得1分。 ③售后服务完善,承诺免费培训计划具体明确的得2分。无承诺不得分。 ④在本省有3名及以上技术服务人员(需要提供人员名单、移动电话、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得1分。 ⑤有免费服务维修承诺,定期技术指导、回访承诺的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 ⑥有保修期外零配件底于市场价格承诺(需要提供零件价格清单)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 ⑦有良好信誉,没有不良记录和不良反馈意见得1分。(如用户反馈有不良信誉记录或未履行承诺的,经核实后按废标处理。) 保修期承诺1分: 每延长质保期1年加0.5分,最多加1分。无承诺不得分。 快速响应承诺1分: 承诺在24小时内进行快速响应到达现场的得1分; 承诺在48小时内进行快速响应到达现场的得0.5分,无承诺不得分。 |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低于采购预算15%的投标报价或分项报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以下任何一项材料能证明报价合理或未低于成本的,视为合理报价。
1、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可以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企业生产成本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产品单位原料组成及价格(原材料成本价格)和产品单位生产管理成本;
(2)财务报表,产品单位生产管理成本、产品单位营销成本、单位纳税额、单位产品利润和单位售后服务费用信息
(3)企业一年内相同产品销售价格,即税务局统一印制的销售发票复印件
(4)企业一年内相同产品的销售合同
(5)其他能够证明报价合理、未低于成本的证明材料
2、经销企业参与投标的,可以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双方签订的经销协议
(2)生产企业核定的代理价格
(3)企业财务报表,包括经销企业的单位销售利润、单位纳税额和单位售后服务费用信息
(4)企业一年内相同产品销售价格,即税务局统一印制的销售发票复印件
(5)企业一年内相同产品的销售合同
(6)其他能够证明报价合理、未低于成本的证明材料
低于采购预算15%的投标报价或分项报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所提证明材料经评审专家评审,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或未低于成本的,以及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